全球快报:重庆车管所官网查询_重庆车管所官网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3-15 09:42:37

1、车年审结束了!报告一下过程:把车辆行驶证、有效期一年内的交强险副本原件邮寄到车辆管制地,托朋友到车管所发委托函!2、收到委托函和车辆行驶证、有效期一年内的交强险副本原件后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年审,年检时外检、上线单各要2份。

2、3、审验合格后,要在委托函上盖章,并请委托地的车管所上网录入年检信息。


(资料图)

3、发检验合格证,并在行驶证上打印年检合格标志。

4、4、再把车辆行驶证、有效期一年内的交强险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验车单原件(外检、上线各一地份)、委托单回执(盖过章的)邮寄到车辆管制地,交车管所检验。

5、5、检验后在把车辆行驶证、有效期一年内的交强险副本原件邮寄回来就可以了。

6、最快也的半个月才能完成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8、 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9、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0、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1、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核查后,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12、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13、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4、 大型载客汽车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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