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信息:探索乡镇消防监督执法模式!广西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来源:南宁晚报 发布时间:2023-04-26 16:05:4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力争到2024年底,在乡镇(街道)普遍建设务实管用的基层消防力量;到2025年底,在全区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安全和谐的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常态化基层火灾防控机制。县、乡两级要统筹做好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特色小镇、小微企业、易地搬迁安置点等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队站等建设和维护管理。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多层级、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火灾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措施。适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内容,加强“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等公共视频监控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火灾防控预警监测能力。

针对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乡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权限下移。积极探索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执法模式,支持县级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委托的方式,向负责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机构下放消防监督执法权限。由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小型场所,以及个体工商户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相关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要建立“专群结合”的消防工作模式,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常态化开展消防巡查和宣传工作。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部门在消防工作中试行专家检查制度,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逐步建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机制。支持和鼓励乡镇(街道)探索建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或提供线索。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韩沛

编辑 | 徐雪凝

校对 | 韦一璞

审核 | 农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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