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婚姻条件都有什么

来源:法务网 发布时间:2023-07-30 21:01:4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

可撤销的婚姻条件都有什么

可撤销的婚姻条件都有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找法网提醒,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

4.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如公告的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

三、

可撤销婚姻是自始无效吗

可撤销婚姻不是自始无效的。找法网提示您,婚姻的效力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法定期限内撤销权人不行使的,该婚姻关系继续生效。如果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婚姻关系自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决定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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